有線電視產業升級與法規政策之研究

作者(中)

李秀珠

中文摘要

台灣的有線電視過去一直以非法的第四台型態存在,在這20多年非法經營的時代裡,有線電視一直是以小本經營,有什麼賺什麼方式 來運作,因此有線電視的經營充滿了草莽色彩。自82年底有線電視法通過後,有線電視由非法進入合法,雖然政府己將其納入合法體制内,然而有線電視產業仍無法跳脫過去草莽經營之色彩。因此,如欲 建全有線電視之發展,以配合亞太媒體中心之建立,首要之務乃是促 進有線電視產業升級。本研究之目的有二,一為評估有線電視產業之現況,以了解有線電視升級之瓶頸,二是建議法規政策之設立或修改,以刮除有線電視產業升級之瓶頸,本研究最終之目的,乃是藉法規政策之設立與修改來促進有線電視產業之升級。

研究之主要研究方法有三:(1)全省有線電視之訪查:全省共訪 問了有線電視系統119家,訪查之目的乃是了解有線電視之經營現 況,以了解目前台灣有線電視產業之結構,(2)報章雜誌資料之收集: 收集報章雜誌之資料並分析之,以求對此產業之現況有全面之了解, (3)法規政策之檢閱:收集所有相關之法規政策,分析有線電視產業升級之瓶頸與法規政策之關係,進而建議法規政策之修改與設立,以促進有線電視產業之升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