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(中)
胡光夏
關鍵字(中)
名人推薦廣告、台灣、流行文化、消費文化、電視廣告、廣告工業
中文摘要
本研究旨在分析流行文化中的名人在電視廣告中出現的類型,以及名人廣告的意義建構過程,並從流行文化與消費文化理論的角度,來加以探討。本文特別將台灣的「電視廣告就是媒介內容」區分為七類,即廣告就是綜藝節目、流行音樂、新聞節目、運動、電影、脫口秀與戲劇等,並刻意選取台灣的特定實例做逐一的探討。文中並將名人推薦廣告對消費者的意涵提出說明,以及影響名人推薦廣告意義建構的因素進行分析。
研究結論指出,現代消費社會的特性是「符號消費」已取代實質的物品消費,而廣告工業主要是提供文化參考的架構,並運用流行文化中的「名人」個人所代表的特質與文化意涵,作為廣告的代言人,來提供消費者符號的消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