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線電視在香港資訊基礎建設的角色

作者(中)

聶依文

中文摘要

1998年12月,香港政府決定開放電視市場,又容許電視和電訊公司進入彼此的市場。這一政策明顯是受美國1996年電訊條例的影響,撤銷多種市場限制,試圖誘發競爭,推動通訊網絡以及電視、電訊和訊息服務的發展。美國通訊領域政策自由化背後的理念是要建設國家資訊基礎建設,方便資訊交換和意念流通。但市場開放勢必為現有經營者帶來新競爭,可能令現有經營者無力做大規模的網絡投資,這種危險在市場細小的地方尤其可能出現。在香港,大規模地興建固定網絡的公司只有兩家,一是曾長期壟斷香港電訊業的香港電訊,另一是1993年出現的有線電視(註一)。香港電訊的網絡覆蓋範圍及至全港,其網絡部分是寬頻,部分是窄頻,而有線電視已在部分地區興建了寬頻網絡。但有線電視在日趨收縮的電視市場中競爭,一直無法收支平衡。本文從分析有線電視的業務開始,指出它單靠零售電視服務,將勢難有動力去擴展寬頻網絡。它必須利用新政策提供的機會,開拓網絡批發業務,作為收入來源。